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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20年度中原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20-08-25 00:00:00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

院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的通知》(教职成〔202031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报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的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遴选工作向基层一线教师和青年教师倾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中原教学名师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具有企业(单位)相关技术(或管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拥有至少一项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有效职业资格,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职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因材施教,课堂教学灵活多样,教学研究能力强,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或开发有高水平高职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学生评价优秀;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服务。

2.非现任校级领导。

二、遴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系部提出申请。参考遴选条件,填写《2020年度中原教学名师推荐审核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教务处在院纪委的监督下,根据遴选条件分别对申报人员的职称、职业资格、年度考核、教育教学、企业实践经历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员,在人事处网站和学院公示栏进行不低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院党委会研究

院党委会对符合遴选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五)公开公示

对遴选出的拟推荐人选,在学院公示栏及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材料申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推荐人员向人事处提交遴选材料,人事处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学院纪委对遴选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动员,严格执行有关条件和要求,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选拔出来,充分发挥遴选“名师”的引导激励作用。

(二)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请2020827日前送人事处1405室,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灏

  话:3189952

 

附件1:关于遴选 2020 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的通知.pdf

附件2:2020年度中原教学名师推荐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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