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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职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8-11-12 16:41:49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

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2018年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办法

依据《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核推荐办法的通知》(许电院[2017]30号)。

二、评审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自主评审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5人以上组成,其中正高级不少于1/2;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0人以上组成,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我院不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经请示上级职称部门同意,今年仍采取委托评审方式。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826-831

上报我院高、中级级职称评聘计划备案表

94日开始

上级审批

1030-112

成立学院2018年度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1112日-1113

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专(兼)职教师学习职称相关文件,安排行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上报人事处329室。

1114日—1115

各单位上报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1116日—1118

在人事处329室对申报人员职称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1119日—1120

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业绩考评、教学考评、辅导员(班主作)考评,并向申报人公示。

1121日—1125

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学术、业绩、能力、水平、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议。申报人对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学术、业绩进行3分钟述职。

1126

汇总考评、综合评议结果,择优确定推荐人选,院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示。

12

报送高中级评审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认真组织本系部的专()职教师学习职称文件,安排晋升高一级职务教师进行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上报人事处。 
    2
.严格考评。学院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对申报人的荣誉、教学、科研、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进行考评。各考评组要高度负责、各司其职,分别对申报人的资格、教学、科研、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等,及时进行严格考评、积分,确保准确有效。纪律监督组要加强监督,及时受理举报、监督各审查组工作、参与职称考核推荐全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3.规范材料报送。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按类分装:《评审表》、《评审简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手册、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集中装袋;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集中装袋(在封面、扉页和内容的第一页申报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各材料袋封面张贴清单。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手提袋报送,并在手提袋上依次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职务、联系电话。 
      4.按时报送材料。请将证书、材料等一并于1114日—15日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2018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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