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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聘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工勤二级(技师)岗位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日期:2018-11-30 08:32:25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

    为加强工勤岗位管理,激发工勤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技师岗位聘任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经研究,制定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技师岗位竞聘上岗实施办法如下:

    一、竞聘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且已取得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技师资格的工勤人员。

    二、竞聘条件

    竞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3、在三级(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人社部门等级考核且取得技师资格证书。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近五年连续病假一年(含一年)以内或断续病假在一年半(含一年半)以内。

    6、近五年内没有旷工、严重工作失误以及严重违规违纪现象。

三、竞聘办法及程序

    (一)竞聘办法

  l、按取得技师资格的先后顺序参加竞聘。即先取得技师资格证者先参加竞聘(2012年取得技师资格的聘任完后,再聘任2013年的,以后以此来推)

    2、竞聘采取积分量化的办法进行。将与履行技师岗位职责有关的因素进行指标量化(指标量化标准见下面),按每个申请人员的具体情况计算出个人得分,然后按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聘任。

(二)竟聘程序

    1、个人申请:对照竞聘条件,由个人提出竞聘申请。

    2、审核资格: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条件做出资格审定。

    3、资格公示:公示期7天。

    4、竞聘: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聘量化指标采取量化考核的办法进行。

    5、量化结果公示:公示期7天。

    6、调查处理信访件:公示期后一周内完成。

    7、公布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

    8、上岗:对信访期内无异议或信访期内有异议且调查处理后无问题的竟聘人员,由人事部门按照市人社部门下达的指标名额,根据量化得分高低,依次予以聘任。

    四、竞聘量化指标

    (一)专业

近五年来,现从事的岗位专业与取得的技师资格专业相符,每一年加1 0分。

    (二)工龄

    工龄每满一年加5分。

    (三)文化程度

    以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为准。取得大学本科加1 5分,大学专科加1 0分,中专、技校、高中加5分。

    (四)专业技术水平

    从取得高级工证书算起,每满一年加5分。

    (五)年度考核

    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每获得一次优秀加3分。

    (六)工作实绩

    1、近五年来,每受到一次国家级表彰加1 5分,省部级表彰加1 0分,地厅级表彰加8分,县局级表彰加5分,校级综合表彰加3分,获得校级单项表彰(如模范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良师益友等)一次加1.5分。一年内获得多项奖励的,按最高奖项加分,加分不重复计算。

    2、近五年来,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自然科学成果奖、或社会科学成果奖、或在技术革新与应用、新工艺新产品研制方面成绩突出,经地市级以上专业委员会或专家组鉴定,确认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限前三名,以专利证书、鉴定书、获奖证书为依据)。每项,国家级加3 0分,省部级加2 0分,地厅级加1 0分。

  3、近五年来,在完成本岗位工作外,又承担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

    五、竞聘结果的确定

    (一)根据申请聘任人员的量化积分,依照人事部门下达的聘任指标名额,从高到低等额聘任。

    (二)在申请聘任人员的量化积分相等时,按以下先后顺序聘任:

    1、专业对口者。

    2、工龄长者。

    3、文化程度高者。

    4、工作实绩得分高者。

    5、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

    六、附则

    (一)本办法经民主讨论,争得有关人员大多数同意后实施。

    (二)如遇政策性原因或特殊因素须修改时,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进行适时修订。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O一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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