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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图书馆消防安全制度
日期:2017-10-30 09:04:16  发布人:   浏览量:

消防安全工作是保证我馆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之一,全体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为确保做好这一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及读者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馆内严禁违章用电,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热得快等易燃电器,要确定消防灭火器材的位置。对馆内的用电设备、线路和消防器材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馆办公室汇报,并通知维修单位及时修理或更换,保证其完好的工作状态。

三、馆内禁止烟火,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馆内。因各种原因需在馆内进行明火作业,需事先征得消防部门同意,并进行充分的防护准备后方可进行。

四、馆内各阅览室、书库等人流量较多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必须保证畅通,通道出口处要有明显标志并严禁堆放杂物。

五、对违反安全防火制度的工作人员及读者,要予以批评教育,并对其行为进行纠正。

六、严格门卫管理,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七、工作人员下班离岗前,必须锁闭所有门窗,关闭电灯、电脑、空调及其它用电设备,切断电(水)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馆。中午和夜晚值班人员要注意巡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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