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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部门职能
电气职业学院保卫处工作职责
日期:2018-10-31 12:32:47  发布人:   浏览量:

保卫处是在学院党委和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令、法规,负责制定 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建立安全工作思想骨干队伍。每月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加强学院的信息员管理,并认真分析、甄别信息员提供的各类信息,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三、负责处理校内发生的事故案件,积极调查,区别情况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整个事件处理过程要存档备查。

四、负责防火、防盗、防人身意外伤害宣传工作,每月一天(安全日)对全院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使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人人皆知,做到人人想安全,事事保安全。

五、负责全院师生人身安全,处理内部纠纷,疏导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六、负责检查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并指定安全责任人,对其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培训,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

七、负责来院外宾、首长的警卫工作,制定详细安全保卫工作预案,配合院办做好接待工作,确保外宾、首长安全。

八、负责超市、网吧、浴池、食堂工作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时传达学院领导指示精神,对于学生集中反映的问题,搞清楚并制定改进措施,跟踪抓落实。

九、认真完成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下达的消防、治安管理任务,确保我院无责任事故。

十、每季度组织机关人员对校区内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十一、负责暂住人员的登记与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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