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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校园文明交通、规范停车秩序的通告
日期:2018-12-25 00:00:00  发布人:保卫处   浏览量:

   

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在迎接市文明标兵单位创建验收考核工作中,全院师生员工都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和贡献,车辆停放有序、校园秩序良好。但近日保卫处检查发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有所反弹。为巩固我院的创文成果,切实做到“创建文明单位、做文明师生员工,校园文明、从我做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重申以下规定:

    一、所有车辆(含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按规定分类按指定朝向停放在停车位内。

    二、校内主干道、交叉路口和教学楼、办公楼、实训楼、广场、消防通道、餐厅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准停放车辆或堆置物品。

    三、校园内行驶的各种车辆,必须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靠右侧行驶,车速不超过5公里,禁鸣喇叭,严禁无证驾驶。

    四、学院广场、人行步道严禁机动车辆通行、停放。

五、凡违反规定停车,学院将给与拖车、锁车、罚款处罚并通报。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保卫处

                 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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