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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23     资料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1〕42号)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现对我院2021年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我院2021年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

2.评选名额:按本年度各类应届毕业生人数推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5.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6.符合当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表彰或一次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成绩达良好以上。

4.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或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和军队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各系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荐名单各系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二)各系在报送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1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宣传材料,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三)填写的审批表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同时,各系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确保上报的学生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要求,保证审批表中内容的真实性,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舞弊作假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各系将相关材料(推荐的1份省级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相应审批表、荣誉证书复印件、汇总表)各一式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报学生处审核,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黄聪老师

(五)评选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17:00,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联系人:黄聪,联系电话:3189953,地点:行政楼1111办公室


学生处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2021年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docx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x

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4:许昌电气职业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x

附件5:许昌电气职业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