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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使用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5-06-20 09:46:09  发布人:   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使用管理,维护学院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职责

行政办公室负责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的日常管理,包括申办、年检、变更、换领、补办等事宜,确保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院属各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以上证件或复印件时,应按照程序进行审批。

二、使用范围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般用于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牌照、申办社会保险、开立银行账户、申办税务登记、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申办有关执照、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土地房产登记管理事宜、申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许可证、购领收据发票、办理法律诉讼公证事宜等。其他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宜。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主要用于以学院名义办理业务、学院财务部门开立账户等工作事项。

三、使用流程

各使用单位须填写“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一)单位审核:申请单位负责人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分管(联系)院领导审批:申请表需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

  (三)院长审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经本人同意后使用。

  (四)备案与使用:经审批同意后,申请表交至行政办公室备案登记,并由行政办公室发放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事由:申请使用事由须明确,且一事一申请。

  (二)标注用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上,须加盖“仅用于办XX业务”印章后生效使用。

  (三)妥善保管: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复印件,防止遗失、损毁或被盗用。

  (四)不得转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不得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

  (五)擅自使用、出借、转让、伪造、编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等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使用申请表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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