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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20-05-06  发布人:学生处   浏览量:

关于评选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就业、成长成才的理想融入中原更加出彩的实践中,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积极到国家急需的岗位和领域贡献智慧、建功立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 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0〕5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20年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我院2020年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

    2.评选名额:按本年度各类应届毕业生人数推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

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毕业生,条件可酌情放宽,优先评选。

    6、符合当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表彰或一次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成绩达良好以上;

4.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或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和军队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各系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荐名单各系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二)各系在报送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1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宣传材料,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三)填写的审批表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同时,各系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确保上报的学生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要求,保证审批表中内容的真实性,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舞弊作假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各系将相关材料(推荐的1份省级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相应审批表、荣誉证书复印件、汇总表)各一式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报学生处审核,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黄聪老师

(五)评选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17:00,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联系人:黄聪,联系电话:3189953,地点:行政楼1111办公室



附件:

      1:2020年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4:许昌电气职业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5:许昌电气职业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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